大家好,这里是装修干货铺。有很多小伙伴们私信我,让我聊一聊关于装修合同的事儿。目的也是防止被坑。其实关于装修合同可说的点还是很多的。作为家装的合同,今天我就跟大家聊一聊关于这个钱怎么付的问题。很遗憾,这篇文章我无法给出大家准确的答案。只能把这个事儿分析明白,至于结果,还得依靠大家自己的判断,以及当地的市场习惯。
第一个问题:那就是装修合同的付款条款中一般都是规定预付。比例呢不太一样,有百分之三十的,有百分之五十的,还有百分之六十的。那么问题就来了,说预付款这种要求到底合理不合理呢?这个问题,我可以给大家明确的答案。这是合理的。因为在工程装修上,预付款的付款方式也是很常见的。当然垫款施工虽然不新鲜,但是通常情况下,都是有预付款的。重点是比例问题,老韩签过的工程装修合同,通常都是预付30%。进场一周内支付。也就是我先进场,进行施工的准备工作,交底啊,临时设施啊等等。预付款到账,开始正式施工。但家装预付多少比例是靠谱的呢?老韩认为适当上调至百分之四十或者五十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家装相对来讲节奏比较快,过个三天五天就找业主要钱,也是挺闹心个事儿。
第二个问题:我知道我说第一个问题,就得有人提出异议,但这第二个问题争议更大。那就是除了预付款,其他部分工程款到底怎么付。这又是个没有标准的事儿。我给大家分享一下,市面上常见的三种付款方式:
1.那就是一直是预付,在最后一道工序施工之前,所有工程款付清。
2.那就是前期预付,最后一部分工程款或者说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3.先装修后付钱。
先从消费者角度咱来看这三种付款方式,那肯定是第三种先装修后付款啊。这样对消费者是最有利的啊。但是装修干货铺就说了,现如今这样的公司很少,为什么,因为这种付款方式,公司倒闭的那可不是一个两个。为什么呢?那真是干完活不给钱啊。施工完成,想挑你毛病那还不简单?就说你的施工有质量问题,不给你钱,你爱咋咋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时候有人说了,不给钱行,我干的活我全拆了,自媒体各种平台都有用有这样的短视频,不给钱就拆。这里我提醒大家,他不给你钱你可以起诉他,但你拆人家东西,你违法。说到这有人说了,对呀,不给钱起诉他。装修干货铺告诉你,打不起官司,家装半包才多少钱呐。你因为这点钱你去打官司,够诉讼费不啊?
这不像你一个几百万上千万的一个工程装修项目,你打个官司也值得。再有,装修公司同时遇到两三个不给钱的,如果要打官司,你还能干点啥别的不?这就是为什么,装修公司多如牛毛,竞争也是异常激烈,宁愿公司没有业务,甚至公司不开了,但绝大多数也不会采取先装修后付款。那么装修公司的思路统一了,消费者想要的这种付款方式,那基本就没希望了。
而从装修公司角度来讲,第一种付款方式是最棒的,消费者一分钱也不能压装修公司的。但是这也不合理。消费者太被动了,也就是你装修公司不管什么德行,我也得把所有的钱都付给你呗?很欺负人。但是这在一些三四线城市。还就这么付。除非你不找装修公司。
最后客观来讲,第二种貌似更加合理一些。但还和第三种付款方式一样的。事实就是质保金能要回来的少之又少。这里面有你装修公司整体服务确实不到位的情况,人家消费者就不给你,也有消费者鸡蛋里挑骨头,就不想给你。后来没办法了,这些装修公司,在预算上做手脚,质保金能要得回来最好,要不回来也不亏。就是给消费者一个心理上的安慰。
老百姓先给钱,自己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证,装修公司先干活,那它的利益也无法得到保证。所以装修干货铺从客观的角度跟大家把这个事分析清楚。至于说怎么样才能兼顾双方的利益,我目前的能力是不够啊。欢迎大家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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