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晓彤拍摄电视剧不良人1250万片酬

发布时间:2023-4-3 11:52:30   点击数:

大学时期,喜欢看《画江湖之不良人》动画片系列,看到不良人要拍电视剧也多留意了下这个热点。

来自网络,合理引用#失信被执行人#

谈谈第一个问题“怎么办”吧。首先,毛晓彤已经胜诉且到执行阶段法院查明两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目前终结本次执行。毛晓彤应该怎么办?法院已经在执行裁定书告诉她了,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没办法,打官司赢了也不一定可以拿到钱,赢了后被告东躲西藏,名下无一分钱,拿着的胜诉判决成了“法律白条”,执行难呀!但是,我们赚着白菜钱就不用操那份心了吧,毕竟毛晓彤一个单就可以赚回?身边也有亲戚赢了官司四五年了,没有拿到对方一分钱。要想拿到钱,得去找对方财产线索,或者申请发布执行悬赏令,我想着以后要是这种执行悬赏多了,会不会滋生一个新的行业——“赏金猎人”,脑洞大开一下。

注意到第二个问题,好像好多人没有分清楚“限高”和“失信”区别,其实“失信”的适用条件更严格,“准入门槛”更高。“限高”针对“没钱还”的被执行人。

“限高”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是指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失信”针对“故意不还钱”的被执行人。“失信”是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除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月,北京法院将王和公司列为“限高”

随后,有评论说王也被列为失信,那就得讨论下“限高”与“失信”关系?

一句话:违反“限高”会“失信”,纳入“失信”必“限高”。可以从中推断王已因自身的某种行为列为了“失信”,生活中常见的比如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

其次也得谈谈单位失信与它的法定代表人“限高”对关系:单位被限高,其法定代表人必被限高;单位若失信,其法定代表人不必为单位的失信行为“买单”;单位纳入失信则法定代表人必限高”。

注意到评论里第三个问题:律师收费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

有评论说近期长沙某律师因低收费被处罚,认为毛晓彤本案的代理律师收费也太低,但是笔者注意到年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北京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长沙的是万元收费元,本案律师费应该不算畸低吧?




转载请注明:http://www.beijingzixunzx.com/wbzk/1618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