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农民工获180万元赔偿款后,支付90

发布时间:2023-4-7 10:52:47   点击数: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贵州惠水县一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因工受伤,聘请律师后,拿到万元的赔偿款。但是律师根据双方代理合同,拿走了90万元作为律师费。该报道引发舆论热议。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是不允许的。但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农民工支付不起前期的律师费,于是便选择不必提前付款的风险代理。

■获赔万元,律师费需要90万元

《工人日报》记者从杨超茂与宿迁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的赔偿协议书上了解到,年7月12日晚上11点左右,贵州惠水县农民工杨昌茂在宿迁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建的广州市某工地的工程车上卸货时,被吊车钢绳撞击后,从车上摔倒在地,造成颈6椎爆裂性骨折,颈脊髓损伤并全瘫。

杨昌茂前妻王水香称,事情发生后,医院照顾杨昌茂。后来,杨昌茂的兄弟杨昌荣、杨昌明委托广州某律师所的律师办理工伤赔偿。

记者从王水香提供的委托代理合同上了解到,年8月21日,杨昌茂、杨昌荣、杨昌明作为甲方与乙方广州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其中约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律师费实行事后收费方式,双方约定前期律师办案的费用由乙方律师事务所自行垫付,乙方如果与用工单位谈判获得赔偿人民币80万元到90万元之间的,甲方同意按5%给乙方提成作律师费。赔偿额在90万元以上的,全部归乙方律师事务所收入,甲方只收90万元。如赔偿在95万元以内的,甲方按4.5万元支付给乙方”。

今年9月6日,杨昌茂与用人单位签订赔偿协议书,获得一次性赔偿款万元。根据协议,律所拿走90万元作为律师费。

不过,王水香认为,自从知道律师费占了赔偿款一半后,她多次找当事律师,试图再拿回一些钱,但没有得到回应。她认为,自己老公受伤那么严重才拿到90万元,律师费也要90万元,这让她难以接受。

■工伤案件风险代理收费不被允许

对此,沈建峰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从上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可以看出,该工伤案件委托代理属于风险代理,通俗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才支付律师费。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禁止律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即便有相关规定,按照工伤赔偿款总额提成来收取律师费也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只是很多都是通过口头约定形式,不是以书面形式。《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禁止律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考虑的是工伤职工属弱势群体,如采用这种方式收费,后期高额的律师费将加重工伤职工的负担。”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说,“现实问题是,为解决眼前的困难,不少农民工希望律师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但这很不规范。”

沈建峰对记者表示,现实中,很多农民工支付不起前期的律师费,于是便选择不必提前付款的风险代理,等官司打赢之后,一般按照赔偿总额的10%至20%支付律师费,也有律师收费比例高达30%甚至更高。但这也常常引发纠纷,比如有农民工拿到钱后,不愿付或者少付律师费。

不过,对于一些质疑律师对农民工收费过高的声音,王飞认为,不能简单批评律师没有人文关怀。

“代理工伤案程序十分繁琐,律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少则一两年,多则三四年。再加上很多大农民工缺乏证据意识,有的甚至在受伤后很久才想起来维权,因此胜诉率不算高。”王飞说。

■如何让农民工更好维权?

为了让农民工通过法律渠道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飞建议,应修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允许律师对工伤赔偿案件实行适度的风险代理收费,比如将收费比例限制在赔偿总额的10%以内,这样能够激励更多专业律师参与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沈建峰则建议,对于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打官司,应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由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工会法律援助以及律师提供公益服务等方式开发法律援助资源。此外,还可以考虑实行律师费转付制度,就是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实行这种制度的一个好处是可以减轻农民工打官司的成本,另外一个好处是,会减少企业恶意诉讼的发生率,更能制约企业依法用工,并鼓励更多律师去代理此类案件。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加强法律援助人才库建设,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正在扩大,门槛正在降低,这有利于农民工等群体更好维护自身权益。”长期帮忙农民工维权的公益律师、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友对记者说。(工人日报记者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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