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中院领导新创举,非指定律师不能打

发布时间:2023-4-2 15:56:4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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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筱燕/胡春海/韩镇山/陈斯敏-报道

——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从未在《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出任何限制公民必须按法院指定律师才能参加诉讼活动的规定。任何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非由法院指定律师才能接受委托,非由法院指定区域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或公民才能接受委托,也是世界法治国家所禁止的司法行为。

——然而,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大胆的创举——

这个创举的简单的意思就是,只要老百姓有诉讼案件,不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发生在茂名市辖区内任何一家法院,诉讼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论你有钱无钱都要按本法院的要求,聘请茂名市辖区法院垄断的律师,哪怕你请来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或中国人民大学的顶级教授、专家,门都没有。茂名市辖区内任何一家法院不会给你这个维护正义的权利!!

——你要委托的公民诉讼代理人,必须是按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其下辖5个基层法院划定的生活在你的小区或村(居)委会内的人,否则你委托的代理人在茂名市任何一家法院不会给你立案,不会让你委托的代理人参加诉讼!说白了:你不按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定的条件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是不会给你立案的,也不会给你出庭参加庭审的,你的诉讼权利直接被剥夺。

——结果,你只能按照茂名市辖区内法院指定的区域去请律师,否则,你连法院的大门都进不了。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此伟大的创新举措,是该院领导的个人创新还是事出有因。听有关人士对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议论观点——茂名市有近万人口,每年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每年的案件的律师费用也是天文数字。所有委托的律师都得辖区法院指定,如此巨大的聘请律师的经费(广东省的聘请律师的费用在全国排名第一高位),名义上是进了律师的口袋,私下里进了谁的口袋,表面上没人知道。这么一块大蛋糕法院法官不参与分割吗!茂名的法官也不傻!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煞费苦心新举措就会失去意义,否则由辖区内法院指定聘请律师就失去了任何意义。这个蛋糕分的应该没有痕迹,也很安全吧!!!!!

——关于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新举措,茂名市的老百姓是没有得到任何好处,也没有看到任何希望。更谈不上公平正义,别说你有钱有理,想进法院的大门,我法院给你安排个律师,把钱交了再来,否则法院的大门永远为你关闭,有理有钱也进不来。

——为此针对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创新举措,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还是为老百姓主持公平正义,这还得邀请全国的中级人民法院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观摩考察,最后给茂名市的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

附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新举措的公告:

责任编辑:李晓月/习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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