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打赢官司,并不是败诉方全掏律师费

发布时间:2023-4-9 10:24:0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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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伙儿提高各种法律问题的解决方案时,说的最多的应该是:“这个事情不要找律师打官司了,律师费太贵,胜诉也没有意义”。但一些人反问我:“打赢官司的话,不是对方掏我的律师费嘛!”虽然每次都被这神句给雷倒,但仔细一想,大伙儿平时大概都是通过影视作品接触到法律知识,所以那么想也是情有可原的。那么,在韩国打赢官司的话真的对方都要掏钱吗?

打赢官司,的确由败诉方来掏钱

韩国的民事诉讼判决书的主要内容的尾端,一般都会包含诉讼费用方面的宣告内容。根据韩国“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所以当一个人在民事诉讼中得到完全胜诉的话,判决书中会记载:“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的内容。

虽然胜诉的一方并不需要掏诉讼费用,但这也仅限于“完全胜诉”的时候。韩国的“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了当事人在部分败诉时如何划分诉讼费用承担的内容。除非有特殊情况之外,法院一般都是根据胜诉与败诉的比例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率。比如:A某告B某支付1亿韩元的诉讼中,法院判处B某向A某支付万韩币。此时,A某的胜诉率为40%,败诉率为60%。此时一般A某负担B某诉讼费用的60%,剩余的部分由原被告双方各自负担。

“诉讼费用”指的是使用在提诉及应诉的费用。这包括向法院支付的各种手续费、需要时给证人及鉴定人支付的差旅费和辛苦费、向聘请的法务士、律师支付的代理费等等。诉讼费用中数额最大的是律师费。但就算一方全部胜诉,让败诉方负担所有诉讼费中并不包含所有实际花费的律师费。因为,诉讼费用中的律师费部分根据大法院发布的“律师报酬的诉讼费用算入有关的规则”,有明确的上限。

根据大法院的规则,当事人找律师时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大法院规定的上限中,只能选择更小的金额包含在诉讼费用中。根据大法院的规则,原告的诉求为万韩元时,能要到的律师费为万韩元;诉求为万韩元时,能要到的律师费为万韩元;诉求为1亿韩元时,最高能返还万韩元的律师费。

比方说,原告为了拿到1亿韩币告了被告,被告为了应诉花万韩元找了律师的时候,原告要是完全败诉的话,原告向被告支付的诉讼费用中,光律师费就达到万韩元。但在另一个角度可以看出,就算花费很多的钱请了律师且胜诉了,可是实际上让对方承担的律师费并不会是全额的费用。所以在打官司之前,千万不要认为胜诉了就能让败诉方帮你淘所有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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