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收藏律师法律咨询那点事儿

发布时间:2023-4-7 10:52: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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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花又双叒叕来了。

入行有一段时间了,也受理过很多法律咨询,也见到过别的律师怎么接待来咨询的人,也看到过律师朋友偶尔的吐槽,甚至在成为一名法律人之前我也付费咨询过律师。

翠花想说,既然您想要得到律师的建议,您一定面对着十分重要的抉择,或者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好不容易您找个专业点的人帮您解答,但是得到的答复您不满意,甚至感觉“咨询了个寂寞”,一切的一切原因在于:您没有找对人、讲清楚事儿、怀有不合理的心理预期。

在文章开头,翠花要做一个声明——本文并非广告贴,非常不希望给大家“打广告”这种感觉。因为翠花在这个职业的圈子里,从法律服务提供者的角度了解到“法律咨询”的实质,所以长期以来我很想告诉大家我的一些看法,帮助一些朋友走出认知的“误区”,希望朋友们看到这篇文章后,能够通过“有效”的法律咨询来开启自己的维权之路。

最初的最初,是关于如何“找对人”的问题。

一位律师做到一定工作年限,他的专业方向也会逐渐固定下来,这和他本人的兴趣、自己律师实习时接触的案件、跟的团队以及其自身的资源等等都存在很多关联,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专门做一类案件或提供类似的法律服务,一方面便于自己可以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另外,由于法律总是不停地完善,新规频出,如果把每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都掌握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有的知识学到了业务中用不到慢慢也就陈旧了,所以律师个人走向专业化是必然的。

律师主要依靠提供智力服务取得收入,这种收入的取得源于客户和律师之间存在巨大的知识壁垒。看看司法考试的难度就知道了,有人称之为“中国第一考”,即便很多法学院的学生也是考了好几次才可能通过考试。另外,作为律师执业身份还有一些与身份相关的特定权利,这是非律师所没有的。

考过司法考试只是进入律师执业的第一步,司法考试的内容和实际做业务的内容就好比医科学生只看书和亲自进入手术室做手术一样,又存在理论和实务的差距。

有律师证的律师一般分为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和从事非诉业务的律师;非诉业务一般如为企业投资并购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在IPO中提供一些法律服务等等,大都面向商业主体。假设您有个财产继承的纠纷,如果向一位非诉律师提问,恐怕是不能达到您预期效果的。

那么在从事诉讼的律师中也存在一些不同专业方向的分类,比如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刑事律师,有长期从事工程房地产等方面的律师,有专门从事劳动纠纷的律师,有专门从事家事方面的律师等等,还有主要办理“民告官”这种行政业务的行政诉讼律师。

上面的分类和翠花文章《您相信吗?大部分人都没真正搞清楚什么叫“违法”!》的内容是对应的,如果您看过我文章,了解了法律的基本框架,现在头脑中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脉络。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只有律师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向嫌疑人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也让家属大概心里有个底,不至于整日在惶恐中不知所措。

如果有人被公安机关逮捕了,在侦查阶段结束移送到检察机关之前,这段时间很短也是非常宝贵的,一定要尽早找律师介入,在这么紧急的情况下如果咨询一位常年做家事业务的律师,显然并不能帮助到您。

那么,如何找到“对的人”呢?

如果您恰好认识律师朋友,不论他是做什么方向业务的,可以请他帮您联系一位业务能力强,靠谱的律师,这样是最快的。

如果不认识律师,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寻找。但这种情况您要擦亮双眼了,翠花没有什么好的方法给您,但是可以给您提个醒:

1、最好不要从一些楼宇中的小广告中寻找,比如一些广告是这样写的“不胜诉分文不取”,您可以网上搜索“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涉嫌诈骗”的案件,这种不胜诉不收费并不是不收费,而是先收费,然后告诉您不胜诉再退给您,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您多考量一下吧。

2、不要轻易相信会见犯罪嫌疑人前就信誓旦旦和您说%能取保候审,或者承诺您一定能够胜诉的。根据规定,律师不能向当事人承诺一定胜诉,因为,能否胜诉取决于案件的事实情况、各类证据以及主审法官的自由裁量。这些是律师不能够绝对控制的范畴,所以您要多琢磨琢磨。

当然,一些有经验的律师了解同类案件最近审判情况,通过您的讲述特别是一些书面材料、证据等,能够综合判断案件可能胜诉的概率,并能够有依据地进行分析,这种是从专业角度给出的建议,如果您觉得律师说的有道理了,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委托了。

有的当事人常常“货比三家”,翠花认为这也是正常的,多咨询几位律师,看看大家说的是否差不多一致,基本可以对自己的案件未来走向有一些了解了,这时您再从个人感受、费用承受的能力等方面来考虑。

3、要擦亮双眼,学会识别“真”“假”律师。

网络推广越来越普及了,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翠花也看到过一些案例,不但接待您的是没有律师资质的人,甚至和您谈了半天最后委托的人也是没有律师资格的人。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网上是可以查到的,您可以到当地有权机关的网站中进行查询,确认属实后再进行后续的接触。

其次,我们来说说如何“讲清楚事儿”!

有的人联系到律师以后口述或者发一大段语音、文字,就是没有重要的文字材料,这种很容易造成“无效咨询”。

翠花曾遇到一个朋友咨询问题,发了半天语音,翠花也兢兢业业给她分析了半天,最后把文字材料拿出来之后,才发现基本的法律关系都是不对的,因为她的讲述和理解与文字材料上体现出来的完全不是一码事。

由于存在法律理解上的偏差,当事人理解的事情和法律关系与实质上的可能并不相同,特别是人在口述时难免偏向于自身利益强调自己这方面的权利,这种描述可能导致半天的咨询归于“无效咨询”,甚至给之后办理委托、进行诉讼造成阻碍。

比如,张三凭口述咨询后得到了一个偏向于自己利益的回答,随后,通过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其他律师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张三会怎么想?从张三心里的意愿讲,他肯定愿意相信对自己有利的结论,但实际经过诉讼得到的结果又不是这样的。

最后,张三会觉得混困扰,因为“第一个律师明明说可以的”,他会想“后面这个律师不行,没给我好好办案”,但无论如何,已经凭白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金钱。

翠花建议您,能够当面咨询的一定要当面咨询,一定要带着您能提供的各种材料去咨询,一定要尽量把材料带得齐全一些,而不是简单地凭自己口述就展开咨询,否则效果是会打折扣的。

最后,我们来谈谈,咨询律师时应当怀有一种什么心理预期。

有的当事人咨询,首先就不想付咨询费,他的首要目标是先找一个免费咨询的律师,听到有的律师收费后,还没开始就离开了。

其实,有很多简短的咨询律师们一般是不收费的,特别是存在朋友关系的情况下。但是,一些根本不认识的人通过转介绍向律师咨询,或者本身就是通过应当收费的渠道进行法律咨询,这种情况收费也是正常的。

律师是靠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意见来取得收入的,基础是自己的专业地位,出售的是自己的智力成果,并非只是简单“说几句话”。现在是个知识付费的年代,给孩子报个课外班还动辄上万呢,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却不想花一分钱,这是不现实的。

有位律师朋友讲过一件亲历的事情,他说:“有位关系一般的朋友一直邀请我出去吃饭,因为关系不近又比较忙所以一直没有答应。终于有一天盛情难却就去赴约了,到了餐厅点完菜,对方拿出一堆厚厚的案件材料摆到桌上让我看,让我分析一下案子能不能再审。就算不吃不喝,光看材料也得几个小时。我当时就吃不下去了,这是请我吃饭还是给我上刑呢?!”

假如,该发工资了,领导请大家吃个饭,或者发点水果,就把工资抵了,大家觉得能接受吗?咨询费也是律师的“工资”组成部分,翠花认为,每个人付出的劳动都应当得到尊重。

还有一种当事人咨询,希望通过一个律师得到案件的全套处理方式,或者通过咨询几个律师后,自己搞明白了,为了省钱就自己去打官司。

翠花想说的是,案件最初的法律咨询只可能涉及到一个大概的脉络,在受理委托后,代理律师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包括具体诉讼方案的拟定,包括内容上和程序上的工作,案件的跟进等等,特别是经过开庭或者接收到对方的证据后,发现案件的诉讼方案、辩护策略需要进行调整,这些大量的工作是不可能通过一次法律咨询就能提供的。

那么,当事人能够通过法律咨询了解到什么呢?翠花认为,法律咨询主要解决两个问题:即,经过律师给您基本的分析后,您应当能判断:

1、这个案子能不能打?

2、这个案子值不值得去打?

类似的事情翠花也见过实际的例子,当事人咨询过几个律师后自己去打官司了,结果一审败诉,上诉过程中又想委托原来咨询的律师去处理二审。但是,一般来说,一般来说啊,假设一审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二审结果基本是维持原判。通过再审开启救济渠道就更不容易了,而且二审判决生效后不论当事人认不认可,是否申请再审,该执行的判决就必须执行了。

总之,专业的知识壁垒并非通过几次谈话就能完全跨越,翠花建议,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处理。

好了,今天翠花就跟您聊到这里了,希望大家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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