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担心,与配偶感情不睦,如果还没离婚就“因故”过世,恐怕会衍生许多问题,所以想要写遗嘱。基本上,感情无法维系下去,离婚最好。我向来不相信两个人每天吵架,却可以给孩子完整的家。但是,如果因为种种因素,不愿意离婚,两个人的感情问题,外人很难判断,只能说立下遗嘱也是一种方式。
再说一次,自杀不是该选择的方法,因为一旦有孩子,自己死了以后,未来监护权就是另一半的,财产将会是小孩跟另一半的。而你的悲惨故事,将会在未亡人的洗脑后,变成畏罪自杀之类的。而且,没有人可以对你的故事伸张公道,往后都是一面之词而已。
不过,既然天有不测风云,就像台北最近每天都在打雷闪电,但却不下雨是一样的道理。每个人都可以试着思考自己的身后事,立遗嘱就是一种强迫自己思考未来的方式。
首先,一旦结婚后,所谓的继承,配偶就是绝对的主角。有小孩,就由配偶与小孩一人一份。没小孩,才是由配偶与父母一边一半。如果没小孩,又父母双亡,就由配偶与兄弟姊妹一边一半。因此,没小孩还好办,原生家庭的父母就可以介入继承,与配偶讨论要如何分割财产。那么,有小孩,父母就不能介入吗?这就是遗嘱的功效了。我们可以藉由遗嘱,让配偶与小孩只取得部分的特留份,父母还是可以取得遗产主导权。怎么做呢?
最简便的方式,就是自书遗嘱。这种遗嘱,不用律师、代书、公证人。请拿出一张白纸,用手写的方式,对,只能手写,不可以打字,写下财产分配的方式。举例来说:
遗嘱
本人过世以后,所有的财产都由父母继承。但本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依照特留份之规定取得部分财产(例如财产总额是一百万,可约略计算出五十万的数字给他们,也可直接指明要给哪些项目),未成年子女之持份,交由银行信托至成年为止。本人之遗体,交由父母处理,举办的葬礼方式必须是火葬,而且把骨灰一半作为盆栽肥料,另一半洒在玉山山顶,葬礼不用华丽,但必须要连续七天都放苏慧伦的专辑。本件遗嘱,由本人之朋友XXX担任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人:OOOOO年OO月OO日
这种范例可以应付一般的情况。如果想要自己的父母取得手机、电脑、私人衣物、证件等,可以自行写在遗嘱里。事实上,关于财产分配,最好的方式,当然是把所有的项目写清楚。真的没办法,至少要计算出特留份的比例,以免往后配偶还是会跟父母打官司。
如果配偶外遇或家暴,那么就可以在遗嘱上注明,因为配偶外遇或家暴,对自己构成重大污辱,因此剥夺配偶的继承权。这种方式,配偶连继承权都拿不到,当然是最好的方法。不过前提是要有证据,所以,这部分先花点心思搜集证据,有判决更好,以后继承人在诉讼的时候就可以做参考。
如果还是担心自己写不好,找律师帮忙处理是另一种方式。不过,这时候就叫做代笔遗嘱,必须带两个与遗产无关的证人去找律师。公证遗嘱也是一样,必须带两个与遗产无关的证人,请公证人公证,律师是不能公证的。至于公证人怎么找,在网路上搜寻公证人,就有非常多选择,或者到法院公证处,也是很好的方法。
遗嘱,是一种检视自己人际关系与资产的一种方式。如果可以,我会建议每年检视一遍,并且选择自己的好朋友或亲人当遗嘱执行人,把遗嘱放在他那里,日后要是有状况,这个人就可以帮自己执行遗嘱。
死亡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正视这件事,才会让自己在落幕的时候比较安心。如果亲人只是路人,请不要忘记,你才是自己生命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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