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单纯地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用人单位又确实没钱,虽然保证会还,但是一时又还不上。劳动者打官司吧,担心和用人单位关系搞僵,更难拿回报酬,不打官司吧,劳动仲裁时效只有一年,如果自己超过一年不起诉,事情就会更麻烦。那么此时,就需要劳动者把劳动关系,转为债务关系。
其实这是很常见的问题,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如果不及时处理,劳动仲裁委就会以超出仲裁时效为由,不再处理。当然,这里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劳动者还在用人单位工作,还没有辞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要求劳动报酬的诉讼,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此可以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将劳动关系转为债务关系,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就是最大程度地避免打官司。普通劳动者,打官司是非常吃不消的,不仅耗时耗力,更要命的是,官司打不起。那么如果将劳动关系转为债务关系就不一样了。对于明确的债务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手中有明确的单位承认欠款的说明,到了还款期限,单位不偿还劳动报酬,那么就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发出支付令后,如果对方对此没有意义,又不偿还,劳动者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这样就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免除整个漫长的诉讼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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