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有点意思,为什么很多人遇到事情通常不怎么愿意去打官司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的原因:
1、害怕麻烦。说起打官司,给很多人的感觉,就是很复杂、很正式、很麻烦对不对。
比如你需要找律师,写诉状,去法院投递交资料,等待立案开庭,开庭以后还得等待判决,判决以后还得等待执行等等,一整套程序走下来,且不管最终判决结果如何,往往你整个人都得跑很多路,所以很多人往往怕麻烦,压根就不会把打官司作为解决问题的第一个办法。
2、文化习惯。这个怎么理解呢?咱们国家的传统文化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内核文化,那就是“和文化”。
比如“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等等,其实都是这种文化的外延,那么具体到解决问题当中,比如甲乙双方发生矛盾或冲突,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去化解矛盾,尤其是找一些有威望的人居中协调,最后大家把酒言欢握手言和,对不对?所以这才是我们大多数人解决问题的方式,而唇枪舌战诉诸法律,在更多人看来是不得而为之的选择。
3、时间成本。很多人不喜欢打官司,除了害怕麻烦或者固有文化导致的习惯使然以外,还有一个趋于功利性的考虑,那就是时间成本。
比如很多农民工讨薪,按理说他们安全可以走法律诉讼程序,但是很多工人为何不愿意打官司,但是宁愿选择爬塔吊、威胁跳楼或者聚众上访之类的涉及违法的讨薪方式呢?因为很显然,在他们看来,打官司时间拖得太久了,可工资却是家里等着急用,所以他们才会选择看起来更“快”一点的方式来解决讨薪之类的争端。
总之,在我看来很多人遇到事情不喜欢打官司,主要考虑的就是害怕麻烦、文化习惯以及时间成本这三个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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