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即将到来
“剁手党”早已摩拳擦掌
准备开启“买买买”模式
然而,当“血拼”过后
如果遇上网购纠纷,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网购纠纷证据如何保存?
近期,云南多家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网购纠纷案例,结合这些案例,记者采访了律师,为大家维权支招。
案例1
网购雨伞材质与宣传不符
法院判决商家赔偿元
年7月26日,昆明的刘先生在“天猫”网络购物平台一家旗舰店购买了一把全自动雨伞,价格为59元。刘先生称,购买时,该商品的网页图片说明及产品参数均显示其伞架为精钢材质。4天后,刘先生收到雨伞,却发现雨伞的伞架材质并非商家宣传的精钢材质。随后,他联系了网店客服人员,对方也认可其销售给刘先生的伞的材质并非精钢材质。
刘先生认为,商家虚假宣传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经营,一纸诉状将网店经营者浙江某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元。
年10月25日,官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故法院依法缺席审判。审理中,刘先生说他购买的商品经投诉、协商后,商家已退回了购物款59元。
官渡法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因欺诈行为提供商品,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本案中,刘先生花费59元从被告处购买的全自动雨伞,其材质与被告在网络上的描述不一致。被告作为销售者,向原告销售存在虚假宣传的产品,构成欺诈。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浙江某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刘先生赔偿金元。
案例2
网购代步车买到“三无”产品
法院判决商家三倍赔偿
年2月,家住曲靖市的包女士在淘宝网一家店铺为父亲定购了一辆新能源老人代步四轮电动车,购车款为2.9万元。收货后,包女士发现收到的四轮电动车中仅有一份“新能源电动车使用说明书”,没有车辆合格证等资料,未记载生产厂家及生产时间。
一个多月后,包女士发现这辆电动四轮车不能正常使用,经双方协商,这家网店让包女士自行维修,由网店承担维修费并发送所需配件,同时寄给包女士一份保单。之后,网店商家并未向包女士发送维修配件,该电动车也没有维修好。
由于协商未果,包女士将该网店的经营者郭先生及某商务公司诉至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返还购车款并三倍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被告郭先生销售的四轮电动车,在出售时未告知原告包女士该四轮电动车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时间、无检验合格证的真实情况,庭审中被告也未到庭提交该电动车具有生产厂家、生产时间、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应认定该产品属于“三无”产品。另外,本案被告在销售车辆时,隐瞒了四轮电动车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时间、无检验合格证的真实情况,交付该车时未随车提交相关车辆资料,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由被告郭先生偿还原告包女士购车款元,并支付三倍购车款的赔偿金元,合计元;驳回原告对被告某商务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郭先生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郭先生认为,他销售给包女士的是老年代步车,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已明确告知了其性能、瑕疵,并提供了代步车外观、内饰、驱动设备等相关需要说明的事宜。
曲靖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所涉“新能源代步车”的实际质量与郭先生发布广告描述的质量状况严重不相符,其行为构成欺诈。据此,曲靖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第一项、第二项判决;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由包女士将其购买的“新能源代步车”退还郭先生,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郭先生承担。
案例3
网购电动车商家未尽到维修责任
法院判决退还车款
年11月1日,赵先生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的“小米”官方手机APP,小米商城上购买了一台米家骑记电助力折叠自行车,支付了购车款元。
赵先生诉称,收货后,他在使用电助力自行车的过程中,出现控制表盘和把手连接处断裂的情况。赵先生在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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