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实务操作要点
民间借贷纠纷在日常生活中多发多见,案情复杂。本人通过实务操作及参阅其他案例,总结如下操作要点:
一、原、被告主体的确定
(一)原告即债权人;
(二)被告即债务人或保证人、债务加入人等。若借款人与收款人不一致,为了便于法院查明真相,可列为共同被告;如果案情清晰明了,可列收款人为第三人。
二、管辖法院及送达地址。
(一)民间借贷纠纷为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8条,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原告、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1、原告可提供居住登记信息(在一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确定管辖法院。以深圳为例,原告居住信息查询方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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