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奇葩理由,要求法官回避法眼扫描

发布时间:2023-3-15 15:54:44   点击数:

大家打官司到法院后,都希望能遇到一个好的合议庭,公正的主审法官,当然了运气不好的话,比如法官与对方或对方的代理人有一定的关系,为了公正审理,你可以要求法官回避,就是别参与本案的审理,换一个法官过来。

在庭审中,要不要法官回避是必须的一个流程,大部分当事人或代理人都回答不申请,大家也担心万一申请了,却没有回避反而不好。

你知道那种情况可以申请法官回避吗?

《民诉法》第二章、《刑诉法》第三章都专章规定了回避,主要是说:法官是本案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或本人、本人近亲属与本案有厉害关系,持有本案当事人的股票,或者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证审理的。

法官接受本案当事人、代理人的宴请,接受财务,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代理人的,借用当事人财务的,给当事人推荐律师的......都可以申请回避。

下面我们说说一些比较少见的回避申请:

一、全法院回避

辽源中院王成忠法官因为维持了一审判决,被指控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且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王成忠法官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辽源中院,辽源中院是王成忠法官工作了几十年的地方,上至院长,下至法警都比较熟悉。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申请全法院回避,意思就是得换个法院。

年11月22日,辽源中院请示吉林高院后,该案指定到吉林通化市中院按照二审程序继续审理。

二、不给验伤申请回避

江苏某县司法局长邓某涉嫌受贿案件,邓某坚持认为无罪,是县领导有意整他。在法院审理时,邓某要求先对其验伤,被法庭拒绝,辩护律师要求合议庭成员全体回避,理由是:不给邓某验伤,无法排除刑讯逼供。

合议庭三名法官交头接耳,讨论了一会,审判长边口头驳回了辩护律师要求合议庭回避的请求。

其实审判长的做法违反了《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审判长的回避要法院院长来决定。

三、法官与律师是“情敌”,要求回避。

某律师代理一起案件,发现审判长是自己的同班同学,两人大学时曾因追一个女生打过架,算是“情敌”吧,为了避免报复,申请审判长回避!

有人把该律师的申请书传到网上,高达80%的网友认为应该回避,真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

四、与曾经的同事一起吃饭,要求回避。

一名法官辞职后做了律师,为了维护法院的关系,每年重大节日都会请原来的法院一个庭的好哥们聚一聚,吃吃饭、喝喝茶、唱唱歌。

一名律师看朋友圈的时候,发现原来自己败诉案件的对方代理人原来还有这样的身份,马上写了一份《补充上诉状》,认为原审法院法官应该主动回避的情况下没有回避,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求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还真的以这条理由发回重审了。

法官回避的一些理由能否成立,真的难以界定,比如同学关系、校友关系、战友关系等等,关键还是看法官能否公平公正地根据法律和事实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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