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三孩生育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三孩生育登记工作的通知》(豫卫人口﹝﹞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强对三孩生育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三孩生育登记工作落地见成效。二、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加大对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通知》的宣传贯彻力度,第一时间将国家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三孩生育登记服务有关事项传达到基层,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有需求的群众及时办理三孩生育登记。三、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县、乡两级要向社会公布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解答群众的各种疑问,着力解决群众在办理三孩生育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年8月24日
关于做好三孩生育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
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标志着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正式落地。为做好三孩生育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对象自年5月31日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均可自愿进行生育登记。二、登记方式与原一、二孩生育登记方式一致,实行全程网办业务模式。公民可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转载请注明:http://www.beijingzixunzx.com/wbyx/14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