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兰在直播里爆料:前儿媳大S和具俊晔早有联系,给汪小菲戴绿帽子,什么离婚重逢都是剧本!
汪小菲把前小姨子夫妻都骂了,说小S吃思诺思,小S老公出轨!
就这对母子的发言能看出一件事——他俩捆一起都不是大S对手!不管情商还是智商,人家是全方位碾压。
汪家母子不但傻,法律观念也极其淡漠!
事情的起因是大S把汪小菲告了,因为他拖欠抚养费万。而汪小菲觉得前妻再婚了,自己一年给了万台币抚养费,前妻带着韩国光头大叔住着自己买的房子,让自己还贷款、交电费,太冤大头了,不想再给那么多钱,吐槽光头大叔连“床垫都没换”。
帮着前妻养现任,汪小菲听着是有点冤,可人家大S有法律依据啊!离婚协议就是这么写的,汪小菲自己签字认可的,不履行就让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就是法律,没有“应该”不“应该”,只有“是”和“不是”。汪小菲如果不想给钱,只能申请撤销协议,但目前撤销的可能性极低。
汪家俩母子的做法是在法律的边缘反复试探,处处是把柄。
张兰口无遮拦在直播里说公众人物出轨,是图文并茂加视频的证据存留。张兰说有大S出轨证据,可她若真有为什么早不拿出来?两口子离婚,过错方是会被判少分财产的,何至于离婚那么久了,还让他儿子给前妻和前妻的现老公出那么多家用钱?
如果没有实证,或者没有类似于捉奸在床的那种证据,那么张兰就有诽谤的嫌疑。《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具体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直播中散播这种言论,是极不明智的,要负法律责任的。
汪小菲爆料小S夫妻也是一样,滥用思诺思不是件小事,这是一种治疗睡眠障碍的药,属于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药,长期使用会有依赖性。麻醉类药物一旦滥用和Du品只有一线之隔,用其他人身份证大量骗取管制类药物有违法嫌疑,因为倒卖思诺思被判刑是有先例的。
所以说一个艺人、公众人物滥用这种药物是非常严重的事,可能会毁掉她的事业。小S但凡有一点重回大陆捞金的念头,都必须洗清这个嫌疑,她不会善罢甘休的。
证明冒名顶替买管制类药物,医院——医生——被冒用身份的第三方——小S形成证据链,这些汪小菲拿得出来吗?
还有说小S老公出轨简直是搬石头砸自己脚,汪小菲怕是忘了,台湾狗仔手里还有一大波他和其他女人的亲密照片呢!那可是大S的主阵地。
而大S一纸声明就高下立分,一个脏字没说,不回应任何指控,压根不跟汪小菲撕,通篇都是“法律”“法院”“调解”,左一句“共同监护”,右一句“缘分已尽”,不承认自己不让汪小菲看孩子。“不出恶言”四个字轻轻松松就把什么万、床垫、电费四两拨千斤了。完了还祝汪小菲的酸辣粉“生意兴隆”。
面子有了,B格有了,汪小菲的爆料一个字没回应,反而提醒对方可能因“情绪性发言而触法”!触法啥意思?你诽谤,小心我告你!绵里藏针,滴水不漏,一看这声明就是请大律师起草的。
再婚的女明星,还能和前夫撕上热搜的,大S和汪小菲算是前无来者了,这么闹下去对汪小菲一点好处都没有。他想拿回孩子的抚养权,而现在他在网上接连不断发出的各种错别字连篇的爆料言论,塑造了一个情绪极不稳定的失败者形象。离婚案争夺幼子,母亲本来就有绝对优势,法官更不可能把孩子改判给情绪这么不稳定的父亲。
再加上一个满嘴跑火车的奶奶,苍天啊!
汪小菲现在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完全不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海归,按他的逻辑,一年掏万养光头哥生气可以理解,可气急败坏做出低智行为就是性格问题了。
气归气,这么干不是给自己挖坑吗?亲自下场撕只能让两岸人民看笑话,该給的钱人家还是会申请强制执行,有这功夫赶紧花大钱找个最好的台湾律师打官司、抢孩子,减免电费不好吗?
所以汪小菲是真的想要回孩子吗?这一通闹张兰的直播在线人数必然飙升了,估计酸辣粉不够卖了。
至于为什么他离婚那么恨小S,倒是可以理解,因为大S再婚最大的赢家其中一个就是小S。小S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暂时退出大陆娱乐圈,但台湾综艺的通告费跟大陆相比只能说是毛毛雨,她一直憋着劲再回来,而大S和具俊晔的事让她重回热搜榜单,什么“欢迎姐夫热舞”“助阵具俊晔演出”,还有上节目爆料,她再次成了话题女王。
在台湾综艺界,有话题、有八卦,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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