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晓彤及其关联奶茶店“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公司”被起诉了。
天眼查数据显示,“天然呆”奶茶关联公司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增立案信息,相关案由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原告为:温州欧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为: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至丙品牌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晓彤。
现在法院也已经立案了:
简单来说,就是关晓彤和她的奶茶公司被加盟商给告了。
主要与加盟模式有关,那么出现了什么问题呢?
加盟商爆料多个内幕:
一,涉嫌虚假宣传,天然呆品牌方宣传使用真奶真茶,但实际上用的是植脂末,俗称奶精,奶精对人的身体有损害。
二,天然呆总部没有商业特许经营许可证,也就是不具备开放加盟、招商引资的资格,加盟商支付了加盟费用之后总部也不给他们开发票。
三,加盟商是冲着关晓彤的明星效应,加盟了奶茶店,然而交了钱之后,关晓彤就对加盟商置之不理。
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年8月,该品牌是公司和关晓彤一起创立的。
主要持股人是关晓彤的爸爸关少曾,间接持股35%,关晓彤是店长。简单来讲就是爸爸投资,女儿来代言。
其实在这之前,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公司已经被处罚过一次了,理由是违反规定发布招商等有回报预期的广告,其实也是跟加盟有关,毕竟吸引人家加盟的时候,不都会说一些“已经有多少多少加盟商赚了”之类的话术吗?
被坑的还不止一个人,去年12月有加盟商也发过微博,说自己和天然呆那边准备打官司。结果一打官司,人家就说合同无效。
随着舆论愈演愈烈,事态逐渐严重,天然呆发出了声明,关晓彤工作室火速转发并表示关晓彤并非合同主体,亦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呼吁大家理性甄别网络信息,同时已经委托律师取证,保留对诽谤者依法追责的权利。
这条声明的意思,就是撇清关晓彤的一切关系,奶茶店的事跟关晓彤无关。那么真的是这样吗?
然而对此声明,大部分网友都不买账,纷纷指责关晓彤不负责任,出了事就只会推脱。
希望关晓彤本人可以正面回应,而不是由工作室发一个不痛不痒的声明,用所谓的律师函来威吓为此事发声者。
此前天然呆奶茶刚开业时铺天盖地的宣传。
开业之初江疏影、张天爱、奚梦瑶等明星给奶茶店加油助威时,说的是“祝晓彤妹妹的天然呆怎么怎么样”,也都在告诉公众,这是关晓彤的奶茶店。
品牌海报上,关晓彤的头衔不是代言人,而是店长。
门店刚开业时,关晓彤还以店长的身份出席宣传,利用明星的身份为奶茶店站台。都到这种程度了,哪怕关晓彤没有直接参与经营,但也不能信誓旦旦地说公司跟自己毫无关系吧?没出事的时候就是“晓彤妹妹的天然呆”,出事了就是“关晓彤女士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天底下哪有这等好事?
一旦明星代言的公司出了问题,即便没有参与经营,那么负责代言的明星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明星代言翻车屡见不鲜,“明星效应+组合营销+成熟餐饮公司操盘”的模式已成为割韭菜的新方式。
去年9月,李维嘉也因代言奶茶被加盟商投诉了。
当时一群加盟商在湖南广电大楼门口拉横幅,激动大喊:“李维嘉,你骗我血汗钱,你良心何在?”
李维嘉因主持《快乐大本营》而被大众所熟知,后借用快乐大本营的名气为“快乐方程式”茶饮公司做代言。
结果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就被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的名单中,负责人卷钱跑路,加盟商走投无路只好找李维嘉维权。
最后的结果是,李维嘉发声明,表示自己与奶茶公司的合作已终止,这件事与他本人没有关系。
去年5月份,马伊琍代言的“茶芝兰”奶茶品牌,因涉嫌“套路加盟”,直接被新华社点名批评。案件严重,上海警方抓获了嫌疑人90余名,涉案金额逾7亿元,然而这事最后也不了了之了。
陈赫、包贝尔、杜海涛旗下餐饮店也都出现过问题。
为了钻法律空子,很多明星开始打擦边球,商家心照不宣,不直接称明星为代言人,而是称之为“首席体验官”或者“明星推荐官”。
这样一来,明星把钱赚得盆满钵满,一旦出了事,就可以甩甩手撇清关系。
关晓彤作为公众人物,为奶茶店宣传、站台,其实已经起到了代言的作用,代言品牌出现了问题,她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当然,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最后的结果如何,还是要交由法律来判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关晓彤因为这次的奶茶店事件,路人缘再次下滑。
此前,关晓彤在某平台上给大家科普推广植物肉,误导了很多人,让不明所以的网友认为植物肉真的是好东西。重点是关晓彤还说她平时需要保持身材时就会吃它。结果展示她自己的三餐照片时,三文鱼、鸡胸肉等全是真肉,丝毫没有植物肉的影子。
植物肉事件还没有交代,奶茶店又翻车。
在此希望粉丝能理智追星,无论是消费还是投资,都能撇开名人效应,购买或是投资前要思考再三。
明星接代言一定要谨慎,要懂得爱惜身上的羽毛,不要消耗自己的路人缘,更不要成为资本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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