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至年间,因房屋所有权纠纷,男子张某多次到鞍山市铁东区杜某的住处,对其进行恐吓、辱骂及滋扰,并破坏杜某住处的供暖管线。
年11月22日,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涉及的房屋归属案件开庭审理后,张某在铁东法院内撕扯杜某的代理律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浩寻衅滋事,辱骂、恐吓他人,毁坏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二三里编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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