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分为民事、行政、刑事三种,三种诉讼对各类的起诉条件都有具体的规定,但所有的诉讼均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三是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为了方便没有文化和偏远地区的老百姓打官司,我国的部分基层法院对于普通民事案件在坚持不告不理原则的同时,还开展了一系列的便民活动。如:口头立案、电话立案,信函立案等便民形式。口头立案是指不会书写起诉状的公民可以直接到法院提出口头诉讼请求,法官可以为没有文化的公民代写起诉状。电话和信函立案是指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或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公民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打电话提出立案申请或将起诉状寄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法院系统网络平台建设的不断推进,网上立案已经成为了一种快捷的立案方式。当事人只要登录法院网上立案的网站,根据提示输入相关的案件内容,点击提交即可。法院的工作人员就会收到你的立案信息并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法院便会通知你缴纳诉讼费,未通过的,法院会将未通过的原因及时反馈给你,你只需要及时查收及时修改即可。网上立案后一定要记住及时交费,当然交费也不用亲自跑去法院,通过互联网转账到法院账户就行。如果收到法院交费通知书后7七日内未缴纳诉讼费,法院将按照自动撤诉处理。
立案成功后,法院会根据你留下的联系方式向你发送案件信息,具体包含案号、你的案件承办法官信息。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直接联系承办法官跟进案件了。
打官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的案件上心,不要觉得把案件立完案之后就可以交给法院了,剩下的事法官全盘端就好了。要知道一个法官手中几百个案件,你要是不主动联系法官,可能你的案件就会被遗忘,耽误还是你自己的时间。更可怕的是,案件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具体信息,只有原告最清楚,如果这个时候你还不首先说明情况,法院怎么去审理你的案件呢。法院不是酒场,审案件不是喝酒猜拳,所有的案件事实证据必须明摆在桌面上,接受对方的质证、法官的审理才能得出最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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