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确了不得收取此项费用

发布时间:2021-8-19 15:55:49   点击数:
5月20日起驾校只允许收取培训费不得代缴考试费近日,西安市驾培机构管理部门向西安全市驾培机构发出通知,要求西安全市各驾培机构,从5月20日起只允许收取学员的培训费,不得收取考试费,不得代缴考试费,必须由学员自行在“交管”平台上缴纳考试费。通知要求各驾培机构严格遵守《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市物发[]8号)规定和要求,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学时制的要求,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收费,应当标明机构名称、培训类别、培训范围以及培训科目(教学项目)、培训学时、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培训说明、行业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及监制字样等有关情况。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更新。通知特别要求西安全市各驾培机构,从5月20日起由学员自行在“交管”平台上缴纳考试费。学员可下载“交管”手机APP,完成登录后在首页中选择“更多”,再选择驾驶证业务中的“考试费缴纳”,在未缴费栏目中选择需要约考缴费的科目,点击右下角缴费即可;学员也可在电脑上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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