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会听到这么一些说法:“借条2年之后就过期了”。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借条过期本质上是诉讼时效问题,现在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3年(个别情况例外)。
其实3年的诉讼时效满了之后还是可以要求欠款人还款的,此时再分两种情况:
(1)如果欠款人说“3年诉讼时效满了,我不还了”,那么从法律上讲他就真的可以不用还了;
(2)如果欠款人说“我一定会还的,暂时没钱还”或者其他答应还款的说辞,那么从法律上讲他还是要还的。而且一旦欠款人表示同意还,再反悔也没用了。如果已经还了,那么就更不能再要求退回去。
3年的诉讼时效从借条上写的还款时间开始算,如果3年的诉讼时效满之前有下面几种情形之一,那么就重新开始算3年:
(1)债主要求欠款人还款;
(2)欠款人向债主表示愿意还款;
(3)债主去法院或仲裁委告欠款人了;
(4)其他和去法院告类似的情况。
法律是讲证据的,上面说的欠款人愿意还、债主催债等等都是要留下证据的,不然欠款人不认就麻烦了,不懂怎么做没关系,可以找律师,比如我,景康健律师。
本文法律术语:
债主=债权人
欠款人=债务人
告=提起诉讼/仲裁
本文关键词:欠钱不还借钱不还驻马店律师驻马店起诉驻马店打官司被起诉责任还钱#法律咨询#
转载请注明:http://www.beijingzixunzx.com/wbjs/15818.html